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重新评估结论公示(2025年第二批)
时间:2025-11-18 11:08 来源:太仓市医疗保障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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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区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苏医基〔2020〕8号)、《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医保待医〔2023〕7号)、《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医保办发〔2021〕37号)的相关规定,参保人目前状况与享受待遇等级不符合,经重新评估,调整待遇等级,现对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与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太仓市十八港路29号806室,电话:0512-53580771)。反映情况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
名单详见附件。
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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