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熵无超导科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6668013
邮 箱:tcgqhb@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熵无超导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台超导磁体和50台梯度线圈项目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港路99号 苏州熵无超导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科瑞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租赁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港路99号的现有厂房1408m2,新建核磁共振成像仪(MRI)核心组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0台超导磁体和50台梯度线圈的生产规模。 1、全厂生活污水须收集后接管至太仓市江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使用的纯水全部外购,纯水清洗废液作危废处置。 2、本项目共设2个排气筒。废气污染物包括VOCs、环氧氯丙烷、酚类、甲苯、氮氧化物、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 5、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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