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社会救助对象提标复核工作
时间:2015-07-06 13:54 来源:民政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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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启动社会救助对象提标复核工作,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把真正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纳入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针对此次提标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等问题,我市通过出台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使各级经办人员充分认识此次提标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充分调动经办人员的工作积极,同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复核工作,并加强宣传动员,提高政策宣传覆盖率和群众知晓率。
二是强化信息比对。本次提标由于时间跨度长,救助对象情况复杂,存在原救助家庭成员变动、收入增减等多种情况,为确保提标工作及时准确,做到不重发、不漏发,我市从内容上、形式上对各镇(区、街道)作了统一,通过与信息系统和已发放名册进行比对,确保人员齐全、信息准确无误后,分别建立名册,确保资金全员足额发放。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按照“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各村(居)低保提标工作的户主申请、核查评议、审核审批及资料归档等阶段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操作过程中做到程序不乱、环节不减、步骤不缺,确保社会救助提标复核工作“阳光透明”,切实做到不重保、不漏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据悉,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由原700元/月调整为750元/月,其他社会救助对象生活救助标准按原政策规定随低保标准同步调整。新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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