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850938/2025-00001
其他;政策文件;
娄东街道办事处
2024-11-20
有效
关于印发太仓市人民政府娄东街道办事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4-11-20 11:33 访问量:
【字体:大中小】
娄东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4〕3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苏财购〔2024〕30号)、《关于印发太仓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太财购〔2024〕2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通知》(太高新管发〔2024〕27号)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形成《太仓市人民政府娄东街道办事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不得将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等禁止性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二、坚持先有预算安排,后购买服务原则。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对预算未安排的事项,不得开展购买服务,不得将已纳入《目录》的事项作为申请财政拨款预算的依据;对纳入《目录》且已安排预算的事项,购买主体可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并应加强合同及履约管理。
《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太仓市人民政府娄东街道办事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太仓市人民政府娄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0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